砰!婚礼烟花炸伤路人眼
时间:2009-7-1 15:35:30 编辑:cherry 来源:网路 浏览数:
两名放烟花者被罚款1000元 在外度蜜月的新郎官回来也要接受处理
婚礼上燃放烟花,把在酒店附近沙滩上散步的市民眼睛炸伤。昨天,崂山公安依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,对两名当事人分别处以500元罚款。
6月28日晚9时许,刘女士报警称,她在崂山区海口路某酒店门口对面沙滩上散步时,烟花爆竹将左眼上部炸伤。接到报警后中韩边防派出所立即对此展开调查。
经查,当晚张某在石老人附近的某酒店举行婚宴,张某安排赵某、李某到外边马路边上燃放烟花。燃放中,烟花将在海边沙滩上散步的刘女士眼睛炸伤。经医院诊断,刘女士没有大碍,但左眼上方有1厘米的皮肤裂伤。
根据《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崂山分局治安大队和中韩边防派出所对燃放烟花的当事人赵某、李某分别治安罚款500元,另外一名违法嫌疑人张某因外出度蜜月未到案,警方正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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